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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市审计局
2022-12-14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审〔2022〕49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20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市审计局对2022年8月31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2年8月31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件,全文废止的为2件。
废止的理由主要是:现行关于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管理操作办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不符合实际需求,因而予以废止。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2年12月12日起实行。
解读人:王文仓
联系电话:0579-82469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