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337p/2022-00196
审计
无特定对象
通知
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市审计局
金审〔2022〕49号
2022-12-12
主动公开
ZJGC25-2022-0001
有效
朗读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为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相一致,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局对2022年8月31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审议,决定保留1件、全文废止2件。2022年8月31日以前印发的,未列入决定保留及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现将清理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金华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公文标题 | 发文字号 |
1 | 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审计局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金审〔2014〕29号 |
附件2
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公文标题 | 发文字号 |
1 | 金华市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 | 金审办〔2012〕74号 |
2 | 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审〔2020〕46号/ZJGC25-202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