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37P/2026-1010510638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6-03-17

  • 关于开展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日期:2026-03-17 来源:金华市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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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金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13日起,对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范围和内容为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二、审计时间:2026年3月13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9-82469683,电子邮箱:jhssjjfgc@163.com;审计组联系人:洪波,联系电话:13757982108。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金华市审计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