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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审计局对金华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建设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金华市审计局
2024-09-06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9日起对由金华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指挥部负责实施的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的建设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以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情况为主;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审计。
二、审计时间:2024年9月9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9-82469683,电子邮箱: jhssjjfgc@163.com;审计组联系人:洪波,联系电话:13757982108。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金华市审计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