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37p/2024-0010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审计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金华市文化建设发展资金的审前公告

  •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7-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审计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金华市文化建设发展资金的审前公告

    日期:2024-07-24 09:57:04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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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金华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7月29日起,对金华市文化建设发展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专项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范围和内容以2021年以来金华市文化建设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和重大文化项目的推进情况为主,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必要的追溯或延伸。

      二、专项审计调查时间:2024年7月29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9-82469683,电子邮箱: jhssjjfgc@163.com;审计组联系人:傅巧萍,联系电话:15888956851。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调查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金华市审计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