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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审计局
2024-10-21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金华市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8个。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锚定“港”“廊”“链”主战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统筹抓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针对土地出让收入下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上升等现实矛盾,积极向上争取资源要素支持,2023年争取到位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2.23亿元,同比增长16.3%;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54.8亿元,有力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积极助推经济企稳向好。紧紧围绕“8+4”经济政策体系,承接出台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2023年支出“8+4”省级资金7.88亿元、市级资金57.13亿元,推进政策发力见效;制定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6大行动35条政策,细化落实“免申即享”等193条重点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出台市直机关过紧日子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入选省财政厅“揭榜挂帅”试点;出台《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实施方案(2023—2026)》,构建财力均衡、激励相容的政策体系;建立“三保”应急管理机制,开展“三保”保障常态化动态监测分析。
——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审计提出建议被采纳72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12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97项。上年度省、市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我市问题分别为66个、170个,完成整改64个、169个。
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预算收支保持平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未出台。市财政局未按要求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出台交通运输、教育、公共文化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未明确相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2.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够到位。截至2023年底,782万元国企利润未及时上缴国库,679.76万元专户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438.67万元财政垫付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
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监管不严。9家单位26个项目应编未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家单位11个项目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内容不完整、不细化等问题;12家单位25个公共服务项目完工后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告验收结果。
4.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10家单位17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未细化量化。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对市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基本到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不规范。2家单位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或决策事项标准不清晰;3家单位62个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
2.预算支出刚性约束不足。3家单位超合同进度,年底突击花钱40.4万元;5家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存在经费下沉、超标准支出或会期控制不严等问题;2家单位虚列支出3.54万元。
3.福利补贴发放把关不严。45家单位重复发放126名已享受生育津贴人员产假期间工资372.01万元;3家单位无依据或扩大范围多发各类福利待遇1.28万元。
4.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4家单位通过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59.98万元;3家单位询价程序不规范,无效询价仍确定中标单位,涉及金额50.3万元;3家单位向采购项目非入围单位采购印刷服务,涉及金额12.2万元。
(三)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2个县(市、区)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收入未纳入预算、支出超预算范围。1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将房屋租金、利息等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22亿元;1个县(市、区)超范围将土地出让金用于涉企扶持政策兑现等支出,涉及金额2.74亿元。
2.部分招引项目缺乏有效监管。1个县(市、区)以基金方式投资1亿元项目未达约定条款,触发回购后未收回投资本金和8%/年的固定收益;补助784.89万元项目未约定具体绩效目标及罚则,经营1年后处于停滞状态。1个县(市、区)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并拨付相关研究院3000万元工作经费,研究院违规出借关联单位720万元、投资市域外项目900万元。
3.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有偏差。1个县(市、区)未制订“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配套操作细则,2022年计提“腾笼换鸟”专项经费9170.96万元实际用于数字化改造补助、“两化”融合等;1个县(市、区)13项科技奖补政策、5项人才奖励政策未落地见效,962.3万元人才津贴兑付不及时。
4.财政出借资金超期限未收回。2个县(市、区)财政局出借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3笔借款超过一年期限后仍未收回,涉及金额1260万元。
二、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8+4”政策体系重点任务(先进制造业要素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和东阳市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8+4”政策体系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和东阳市聚焦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部署,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有效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5个重点制造业项目推进不及预期。截至2023年9月底,5个重点制造业项目推进缓慢,计划投资76.99亿元,实际仅完成16.83亿元。
2.3个小微企业园主导产业占比未达70%。截至2023年9月底,3个小微企业园的主导产业及关联产业规模占园区总量比重未达70%的规定比例。
3.11个工业改造提升项目改造后容积率低于1.5。11个2023年1月至9月批准的工业改造提升项目在改造后容积率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1.5。
4.土地资源供给及盘活利用不足。1个县市6个重点制造业项目涉及的1580亩用地因政策处理未完成等,截至2023年9月底一直未供应;已收购的6宗低效用地未有效再利用,被无偿占用或再出租给低效企业。
(二)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战略举措推进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组织对市本级和3个县(市、区)2022年以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和3个县(市、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相关决策部署,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促进二手车交易繁荣发展相关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未按省级文件要求制定促进二手车交易繁荣发展具体实施方案,也未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共享服务,未实现部门协同配合。
2.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拨付管理不到位。2个县(市、区)未及时拨付827万元奖补资金,金华开发区将71.54万元奖补资金用于补助不符合条件的项目。
3.消费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有偏差。市本级和2个县(市、区)14次消费券发放活动中10次未经公平性审查;2个县(市、区)82.58万元消费券被零消费套现或市域外核销;1个县(市、区)808.71万元消费券结余资金滞留第三方发券平台公司超过6个月。
4.部分放心消费单位动态管理不到位。截至2023年9月底,2个县(市、区)未将414家已注销、歇业或无法联系的经营异常企业(商户)移出放心消费单位名单。
(三)涉企财政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区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涉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持续强化政策和服务供给,统筹做好优强企业培育工作,不断推进市区经济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涉企奖补政策未落实落地。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等商贸服务业奖补政策中,由于政策前期调研论证不够充分、项目储备不足等原因,11个奖补项目零兑现,6个奖补项目分别只有1家企业享受补助;支持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政策由于未细化实施细则,涉及9个奖补项目零申报。
2.商贸服务业部分奖补资金分配小而散。2023年有4个奖补项目分配小而散,涉及金额257.44万元、企业157家次,其中92家次企业补助不足1万元,最低仅100元。
3.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截至2024年5月底,1.86亿元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尚未拨付到位,涉及企业1256家次。
(四)科技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组织对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2021年至2023年科技资金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和5个县(市、区)持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创新主体培育、科技人才引育等工作,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23年度部分任务目标未完成。全社会R&D经费支出目标等3项全市指标未完成省定目标;1个县(市、区)5项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指标未完成市级考核任务,其中“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增幅”指标连续三年未完成目标。
2.部分科技奖补资金未拨付到位。截至2024年4月底,市本级和3个县(市、区)未兑付历年奖励补贴资金1.4亿元;1个县(市、区)有机茶药科技园区项目建设滞后,399.54万元补助资金滞留乡镇。
3.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补助资金审核不严格。市本级未及时修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对159个项目负责人不合规的项目同意立项。项目验收管理不严格,1个县(市、区)违规向5个主要经济指标未达验收合格标准的项目发放全额经费补助,1个县(市、区)未收回8个逾期未验收项目的11万元资助经费。
(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区2023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部门持续强化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将市区26个房地产项目统一纳入监管账户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银行保函置换预售资金政策未落地。截至2024年4月底,银行保函置换预售资金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出台,导致监管账户内满足置换条件的预售资金未能拨付至房地产企业。
2.预售资金入账路径监管不严格。抽查17个房地产项目发现,有16.1亿元预售资金未按规定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而是先转入房地产企业其他银行账户。
3.内部风险管控机制不够健全。对监管银行相关工作未按规定进行监督和考评,2023年有2家银行擅自从监管额度中划扣管理费、手续费等;未建立预售资金监管风险定期评估机制,未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风险评估工作。
三、重大项目落地审计情况
(一)公共投资项目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区2021年至2023年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通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逐步提升市区基础教育设施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现代化城镇建设发展短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未完成目标任务。市区列入教育“百校工程”的26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16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列入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3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5个乡镇未完成美丽城镇省级样板评定创建目标。
2.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未执行到位。9个项目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69个项目应享未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5个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设计等服务单位。
3.部分工程建设管理薄弱。4个美丽城镇项目无价材料签证价格虚高;9个学校EPC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通过调高控制价、甩项发包等方式,致使EPC施工单位无需承担超合同控制价投资额;5个美丽城镇项目“招大建小”,招标建设153个项目,实际实施74个项目,存在合同索赔风险。
(二)重大交通枢纽工程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全市2021年至2023年重大交通枢纽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实施重大交通项目,推进综合交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个项目推进滞缓。兰溪港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期至2023年,因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滞后,截至2024年4月底仅实施了部分桩基、桥墩、预制梁板等内容。杭温高铁磐安客运综合枢纽项目计划2024年4月23日竣工,截至2024年4月底,该项目仍有进站匝道钢箱梁、长途客运站门窗、绿化等内容未完成。
2.数字化监管(集拼)仓使用绩效不高。1个市县陆港集团建设的数字化监管(集拼)仓自2023年3月投入使用至2024年3月底,因操作流程不够便捷、市场培育不够到位,仓内办理出口货物1030标箱,出口货值3596万美元,约占同期港海关监管装箱数量的0.2%。
3.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截至2024年3月底,1家国有企业未按合同约定退还浙中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纵一路、纵二路、清照路3个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三)土地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组织对4个县(市)2021年以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4个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立项存在拼盘包装问题。4个县(市)为做大土地综合整治规模增加考核指标,将以往年度已完工、非土地综合整治类或无实质性内容的118个子项目纳入实施方案。
2.28个子项目选址不合理。3个县(市)2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目将非耕地纳入建设范围;1个县(市)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目选址在25度以上陡坡地。
3.79个子项目实施推进不力。截至2024年2月,3个县(市)79个农用地整治子项目因政策处理、资金筹措等原因未按计划开竣工。
4.23个子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3个县(市)9个农用地整治子项目完成后未落实种植要求,存在“非粮化”情况;1个县(市)14个农用地整治子项目因后期种植管护不到位导致产生的土地指标未能及时入库。
四、重大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一)2023年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组织对全市2023年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群众第一、民生优先要求,积极筹划推进2023年民生实事工作,不断完善“八个一”等工作推进机制,提升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各项任务有效完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工程款支付不及时。10个无障碍改造项目工程款23.66万未及时支付;2家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项目工程款12.72万元未及时结算;1家老年学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7.51万元。
2.部分项目建成后功能发挥不足。4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区未启用或空置;5家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提供服务时间不足;1个体育设施进公园项目建成后未及时开放使用。
3.部分资产设备建设管理不到位。3个县(市、区)部分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智能服务终端使用率不高;3个农污终端存在出水不畅、未树立标准化运维公示牌等问题。
(二)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组织对市本级和5个县(市)2021年以来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和5个县(市)认真贯彻上级共同富裕相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擂台赛等活动,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迭代,不断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涉农资金预算管理不严格。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1个县(市)2.79亿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使用补充指标费未纳入预算管理,直接在专户核算列支;2021年至2022年,3个县(市)36个涉农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
2.部分涉农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截至2023年6月底,3个县(市)1.68亿元涉农资金滞留财政、乡镇(街道)或代发银行未及时拨付;1个县(市)未及时收回多拨付2个土地整治项目的奖补资金1645.41万元。
3.强村公司监管不力。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330家村集体控股公司均未纳入村集体“三资”监管范围,3个县(市)37家公司存在村干部入股、公款私存等违规违纪问题。3个县(市)254家正常运营公司仅57家实现2022年度盈利;2个县(市)40家公司未开展经营业务。3个县(市)6家公司财务核算混乱,存在坐收坐支、村企混账等情况。
4.部分涉农项目后续管护缺失。2个县(市)2个乡村产业项目建成后闲置浪费;2个县(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闲置抛荒、被倾倒垃圾等问题。
(三)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结合市医保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2021年以来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持续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构建“安心医保支付”模式;优化医疗资源布局,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保基金年终清算不及时。相关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2020年至2022年度市本级医保基金年终清算工作。
2.78家医疗机构违规收取费用。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全市78家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频次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3.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不规范。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5家医院线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2345批次;6家医院部分在用医用耗材供货单位超过3年未进行重新遴选;6家医院以院内议价等方式采购医用耗材且未签订采购合同。
(四)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结合市教育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市区2023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部门主动承担并实施国家、省级教育改革试点,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相关政策未有效落实。截至2023年底,婺城区和金华开发区未落实课后财政补助政策;市区78所学校共计1067名困难学生未享受课后服务费减免或者补助政策。
2.市区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力。截至2023年底,市区73家培训机构应纳未纳入全国教育监管平台,102家纳入监管平台的培训机构未使用预收费监管账户管理。
3.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园开园补助核拨不规范。截至2023年底,金东区、金华开发区未对11所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园107个班发放开园补助;金东区违规补助不属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园的金东区实验幼儿园60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增效审计调查等项目,对国企资产管理和经营投资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国企资产规模持续增大,运营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2022年至2023年,3家企业未开展战略合作银行遴选,2家企业未通过竞争性方式直接选择存放银行,3家企业招标程序不规范。
2.出借资金逾期未收回。1家企业于2023年12月出借15亿元资金,时限30天。截至2024年6月底,尚有7.9亿元借款逾期未归还。
3.部分产业基金运营绩效不佳。截至2023年底,2个县(市、区)基金投资进度慢,3890万元资金长期闲置未使用;1个县(市、区)1个子基金协议约定投资方返投本地区金额不低于1.2亿元,实际返投为0。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资产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资产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登记入账、权证办理等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8家单位19个已建设完成的电子政务项目未登记资产入账;4家单位20宗房产未办理房产证;5家单位未落实资产清查盘点制度;3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处置待报废电脑。
2.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或被占用。2家单位的教学设备等资产长期闲置;2家单位的资产长期被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使用。
3.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存在短板。矿山监测分析服务模块与矿业权督查工作重叠,且监测的矿山采矿权已过期或注销;3家单位建成的11个信息系统功能重叠或使用效率不高,未予统筹整合;6家单位建成的8个项目未达预期,部分功能成为摆设。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26名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不断加强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3个乡镇(街道)未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任务;2个乡镇(街道)“非粮化”“非农化”整治不彻底。
2.资源利用管控不严格。6个乡镇土地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批而未供、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用途、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
3.环境污染防治不力。2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监管不严格,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终端损坏、出水口部分指标超标等问题;1个街道将42.93亩严重污染土地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范围。
4.生态保护修复不及时。2个街道15处临时建筑审批期满未办理续批手续或进行拆除;1个乡镇在实施水竹坞山塘综合整治工程中毁坏的1.35亩林地未修复。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理情况
审计机关紧紧围绕清廉金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9件、相关主管部门15件。已处理处罚1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0人、行政处罚相关负责人7人。
七、审计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锚定“港”“廊”“链”主战场,精准高效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高标准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加强各类财政政策的统筹协调,持续强化对先进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领域的政策与服务供给,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条款,细化完善配套管理办法,确保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二)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避免财政资金、资产闲置浪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财政支出,坚决纠正损失浪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强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监管,落实重大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精准识别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国资国企风险监测预警,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运营管理,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加强土地、林地等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规范土地、水资源使用审批和资金征收管理。
(四)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全力提升人民幸福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养老、医保、教育等民生领域,办实办好民生实事,健全民生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民生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