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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市审计局
2023-01-09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金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25日至5月18日,对兰溪市2019年至2021年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兰溪市地处钱塘江中上游,金华江、衢江、兰江“三江”交汇,全域属于钱塘江流域,面积1312平方公里。境内金华江、衢江、兰江三个河段共设6个县控以上断面,2019年至2021年水质监测结果均为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兰溪市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金华市生态文明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兰溪市政府在流域水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流域水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一是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区域协作机制未有效建立及运行。三是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部分视频监控无法正常使用。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一是“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进展偏慢,未建立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二是新一轮《兰溪市水域保护规划》编制滞后。
(三)资金征管用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方面。污水处理费未足额上缴国库;相关乡镇未及时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未按规定公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金华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从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资金征管用,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兰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协调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分解落实责任。
(一)出台了《兰溪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机制(修订)》;已与部分相邻的县(市、区)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并实施;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视频监控已维修到位,上线率100%。
(二)制定了“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计划;出台了《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印发了《兰溪市水域保护规划》。
(三)强化资金管理,已足额上缴污水处理费,6个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全部完成征收征缴。2019至2021年度兰溪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情况已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