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37p/2023-00010

  • 文件名称:

    2022年金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3-01-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2年金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15:21:09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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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2022年金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469681;传真:0579-8246968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华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着力打造“阳光审计”品牌。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60条。其中网站公开319条,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宣传41篇。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已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设立信息公开工作专职机构,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开展网站信息错别字、错误链接自查清理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导向正确、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门户网站。通过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金华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级审计机关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机构信息、工作动态、审计公告、法规文件等,着力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

      2.各类报刊杂志、媒体。积极向《中国审计报》《浙江审计》等专业报刊杂志投稿,宣传审计成效和推广审计方法,通过《金华日报》等新闻媒体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或宣传。

      3.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会议费、接待费、交通费等经费使用情况。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完善管理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季度对各处室实施量化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年度先进处室评比的重要依据,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推进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方式不足、信息公开力度不大、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等问题,接下来将从三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以局门户网站为主,接下来将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将始终坚持以民生为导向,加大民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严格按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和群众来信,及时公开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提升信息脱敏和审核效率,确保审计成果第一时间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金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sjj.jinhua.gov.cn/art/2023/1/12/art_1229159799_4052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