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37p/2021-00233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审计局对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建设项目及资金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1-09-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审计局对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建设项目及资金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日期:2021-09-16 10:56:05 来源:计算机审计和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3日起对由金华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指挥部负责实施的2020年至2021年9月的建设项目及资金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以2020年至2021年9月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主;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审计。

    二、审计时间:2021年9月23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9-82469683,电子邮箱: jhssjjfgc@163.com;审计组联系人:杨海,联系电话:13867992050。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金华市审计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