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37p/2021-00139

  • 文件名称:

    金华—义乌—东阳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1-05-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义乌—东阳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1-05-11 16:45:57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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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义乌—东阳城际轨道交通项目

    跟踪审计结果

     

     

    202158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金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116日至1229日,对金华-义乌-东阳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以下简称“金义东轨道交通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金义东轨道交通项目于20174月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立项,项目线路全长107.17公里,批复概算投资346.83亿元;项目由市轨道交通集团承建,于20177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48个月。截至202010月底,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256.19亿元,年度完成投资额59.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轨道交通集团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以及监理制,制定了年度工程计划、质量验收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设计变更管理等各项制度,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但审计发现项目实施中也存在部分标段未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变更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标段施工超合同工期。审计发现,截至202010月底,土建施工有15个标段施工超合同工期

    (二)2个标段碎石抽样检测含泥量不符合要求。土建工程有2个标段分别于123日、122日购进用于生产C50混凝土(主要用于项目现浇梁部位)的原材料碎石,经抽样检测其含泥量指标不合格。

    (三)5个标段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不合格问题整改不到位。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样检测报告显示,土建工程5个标段有8处墩柱存在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合格,未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四)合同变更管理不到位。截至202010月底,有172项合同变更未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成。

    (五)多计变更费用5.51万元。部分恢复工程实际已含在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重复计量混凝土路面,多计变更金额5.51万元。

    原材料管控系统数据不完整、功能不完善。1个标段多期未将原材料等相关数据上传至原材料管控系统,1个标段纸质报验资料与管控系统数据数量不对应。原材料管控系统报警后,缺乏闭环管理

    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内部分重要质量安全问题未录入。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金华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从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平台使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轨道交通集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截至20214月初,已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各个施工单位的工期目标,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并督促落实;对含泥量不符合要求的已使用部分构件,经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实体检测结果合格,其余不合格碎石已清场处理;对保护层不足部位进行高强度砂浆抹面处理等;未完成的合同变更中已有17份完成;多计签证工程量及费用已重新审核,并已扣回该签证费用5.51万元;对原材料管控系统缺失数据已补录,报警后闭环管理功能已上线应用;风险隐患排查系统中相关重要质量安全问题已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