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37p/2021-00321

  • 文件名称:

    东阳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1-12-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东阳市审计局

    朗读

  • 机构名称:东阳市审计局
  • 负责人:徐海青
  • 联系方式:0579-86655716
  • 办公地址:东阳市政府大楼18楼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 机构职能:

    (一)研究提出审计机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运用有关事项等。

    (二)负责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金华市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四)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金华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金华市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七)组织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项目稽查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担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金华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委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