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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市审计局
2021-01-04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审〔2020〕46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18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市审计局对2020年11月30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0年11月30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拟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2件,拟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4件。
废止的理由主要是:近年来,政府投资审计已进行了转型,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模式已作调整,现行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不符合实际需求。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0年12月31日起实行。
解读人:王文仓
联系电话:0579-8246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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