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我的无知,给党组织抹了黑,给国家、集体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把自己的后半生都搭进去了……”
在长达13页的忏悔录中,兰溪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鲍桂林对自己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深深地忏悔。
出身农村,19岁就入党的鲍桂林在市残联一把手岗位上干了10余年期间。然而,随着退休年龄的不断临近,他的心态却慢慢发生了变化,“工作不思进取,理想信念衰退,上班玩电脑,市里开会能代就代,认为自己快退休了,即使损公肥私也没大碍。”鲍桂林在忏悔录中这样反省自己。
正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鲍桂林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2018年9月,鲍桂林因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贪念滋生,上演退休前的疯狂
2013年至2016年,市残联以无障碍设施进村等名义拨付给联系村20多万补助资金用于村级无障碍设施建设。借此机会,鲍桂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安理得地收取该村干部赠送的香烟、枇杷、红包等礼品、礼金。在他看来,和20多万补助资金比起来,收这点礼根本不算什么。
除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他还公然受贿。以残联申报项目、下拨补助为由拿回扣、收好处,成了鲍桂林来钱的“套路”。2016年至2017年,市残联与社会福利院联合实施兰溪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鲍桂林收受贿赂22万余元;2013年至2016年,金华眼科医院承接市残联“白内障复明”项目部分手术,鲍桂林收受贿赂15万余元。
随着贪欲的不断膨胀,鲍桂林不但受贿,还动起了套取公款的歪念,对经手的项目、工程下手。
审查调查显示:鲍桂林以虚高物品价格、虚增器械数量或签订虚假合同、虚假交易等方式,从“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安居易居工程”、残疾人技能培训等项目及办公楼租金、办公经费管理中套取公款达100余万元。
家风败坏,竟把公款当成自家“私房钱”
鲍桂林在退二线前后的几年时间里,以贪污受贿等方式收受的巨额财物,主要用于吃喝和家庭人情往来。可以说,鲍桂林的腐败,与其病态的家风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随着退休年纪越来越近,鲍桂林内心潜藏着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陈腐思想越来越重。“这几年,兰溪争取来的资金比较多,觉得自己是有功劳的,在位上也没几年了,吃一点用一点只是违纪不会违法,家属跟在后面吃喝很正常。”他心安理得地公款吃喝。
扭曲的权力观带来病态的家庭环境,妻子没有成为“贤内助”反而成了贪腐的“助推器”。鲍桂林妻子张某曾多次在公开场合炫耀“这年头真舒服,全家上饭店吃,只要记账就行,不用自己掏钱”。同案的残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高瑞浓曾对张某有过这样的评价:“什么都想拿,什么好处都想占。”正是这样的家风,成了腐败的“帮凶”。
不但自己一家公款吃喝,鲍桂林还几乎每周组织聚会,亲戚、同学、战友,甚至是路过的老同事、老熟人都是他邀请的对象,这个残联旁的小饭店俨然成了他们一家的定点饭店、“私家厨房”。“我在位的时候吃我的,等我退了以后吃你们的。”这个重人情、爱面子、图虚荣的残联主席疯狂地用公家的钱做自己的人情。
除了定点饭店,鲍桂林在市区还有定点的土特产商行,水果、烟酒、请客送礼都“一站式”搞定。享受惯了的鲍桂林甚至在退二线前授意高瑞浓将钱打到饭店和土特产商行,为自己在退二线后能继续挥霍提前“铺路”。
此外,他还在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审核、复核项目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在明知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把其妹夫经营的兰溪市马涧里山杨梅专业合作社评为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并获取补助资金,将其朋友经营的兰溪市草山红水果合作社获评为兰溪市残疾人扶贫基地并获取补助资金。他俨然已经把手中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在“照顾”身边亲戚朋友同时,敛财挥霍。
审查调查显示:鲍桂林套取公款、收受他人贿赂,主要用于个人和家庭吃喝、购物等开支。鲍桂林在负责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审核、复核等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70余万元。
对抗审查,终究难逃党纪国法
在市委巡察组对市残联进行巡察后,鲍桂林心存侥幸,通过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等方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2017年3月,鲍桂林在得知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支付培训费的消息时,担心其贪污的事实被发现,多次与同伙高瑞浓统一说法,并伪造党组会议记录对抗组织审查。
2017年8月,在市委巡察组对残联进行巡察时,鲍桂林担心与金华市德仁假肢矫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合作的“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中的贪污问题被暴露,与对方公司负责人进行串供。
2018年4月28日,市纪委、市监委对高瑞浓进行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5月初,在得知高瑞浓家被搜查后,鲍桂林将相机、烟酒、超市卡等部分赃物进行转移,交由他人保管。2018年5月9日,市纪委、市监委对鲍桂林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也曾跟组织汇报过,打算把钱退掉,但是一直没有去做。总觉得,就算组织查到了,对老同志处理也会轻一些。”鲍桂林说,由于自己损公为私的思想严重,不收敛、不收手,终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2018年9月,兰溪市人民法院对鲍桂林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鲍桂林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宣判结束后,鲍桂林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悔罪。这起利用残联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的职务便利进行贪污受贿、“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终于画上句号。
“残联资金是残疾人的救命钱,残联是开展残疾人帮扶、救助、服务的单位,本该维护好、利用好残联的各项补助资金和项目为残疾人谋利。而鲍桂林作为残联的一把手,不但不履职尽责,反而将手中的补助资金和项目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害群之马’,必当予以严惩。”兰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