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7-04415

  • 文件名称: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金华市审计局对义乌市公安局局长吴益中选人用人责任和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两责联审”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17-05-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金华市审计局对义乌市公安局局长吴益中选人用人责任和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两责联审”的通知

    日期:2017-05-15 00:00:00 来源:金华市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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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金华市审计局对

    义乌市公安局局长吴益中选人用人责任和

    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两责联审”的通知

    义乌市公安局并吴益中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金华市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党政正职“两责联审”办法(试行)》(金市组〔2010〕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金组审委字〔2014〕第1号)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派出人员,自2014年2月26日起,对你单位吴益中同志担任义乌市公安局局长期间(重点审计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履行选人用人责任和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实施“两责联审”,并视情对有关事项和相关单位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审组成员:

      选人用人责任检查组组长:何进山

      成员:李忠钦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组长:李方高

      主审:孟志平

      成员:胡巧璐 胡江 姚家俊 金华振 朱红莉

      附件:1.“两责联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2.审计承诺书

      3.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金华市审计局

      2014年2月20日

    附件1

    “两责联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联审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吴益中同志担任义乌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等。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吴益中同志担任义乌市公安局局长期间,义乌市公安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完成经济发展规划(指标)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吴益中同志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等。

      (三)其它需要列入联审的事项。

      二、联审方法和程序

      (一)审前进行公示,公布联审对象、内容、时间和工作小组成员和联系方式等。

      (二)召开联审进点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进行动员部署,通报实施方案,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民主测评。

      参加会议范围:对机关部门党政正职联审时,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由全体人员参加。

      (三)联审期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专项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和掌握联审对象及所任职单位的相关情况;通过个别访谈、会议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审结束后形成吴益中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检查报告、吴益中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检查报告向联审对象及所任职单位党委进行书面反馈,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向联审对象所任职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公开进行反馈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意见。经书面征求意见后,形成正式报告。

      三、工作要求

      及时提供资料。义乌市公安局在联审工作小组进点后向联审组提供以下资料: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料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名册,干部提拔任用的相关资料(包括民主推荐、考察材料、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任职文件等),新提拔干部名册及科级干部职数配备统计表(表1、表2),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处理表(表3),本单位出台的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文件规定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资料主要包括:

      1.吴益中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书面材料,内容包括:

      职责范围与分工、兼职情况。任职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以及所取得的发展实绩:内容包括单位发展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任职期间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完成情况;为实现前述目标制定各类政策制度情况;本人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及产生的影响。经济决策情况:内容包括单位的经济决策机制;任期内主要经济决策事项和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和执行的结果。任职前及任期内重大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的情况。单位存在的主要不足及采取措施情况。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任期内个人住房、收入等情况。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包括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2.内部机构设置、吴益中同志任免职及兼职文件,职责分工、下属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等资料。

      3.年度工作报告以及经济工作目标、计划与执行结果资料。年度内上一级政府下达的相关考核指标,有关经济指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4.单位收、发文本,党委(组)会议纪要登记本、办公会议纪要登记本及会议纪要(记录),与经济政策制定、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协议和档案等资料。

      5.吴益中同志任期内历年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经济活动分析资料,任职期末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资料;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大诉讼事项、未了事项、或有事项。

      6.单位的银行开户资料、账册、凭证、报表及有关文件,分管的下属单位相关资料(参照对单位的要求执行)。

      7.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和组织、人事等综合考核部门的审计报告、检查报告和考核考查报告;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单位内审机构和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及其处理、整改情况等资料。

      8.与吴益中同志经济责任相关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以电子介质保存的,请提供相应的电子数据。


    表1

    20   年月至20   年月底

    党委(党组)提拔任用干部名册

    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拟任职务

    任职时间

    原任职务

    任职时间(含同级)

    培训情况(月)

    民主推荐情况

    有无考察材料

    党委(党组)

    任职公示

    是否参加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

    备注

    会议推荐

    谈话推荐

    没有反映

    有反映但不影响使用

    得票数/总人数

    名次

    得票数/总人数

    名次

    同意人数/会议人数


    表2

    (单位)科级干部

    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处室

    领导干部职数

    超职数情况说明

    核定数

    实际数

    合计


    表3

    20   年月至20   年月底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管理的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原任职务

    主要问题

    处理时间

    处理情况

    备注

    注:1、2013年12月31日以后立案且目前尚未结案的,“处理时间”填写立案时间,并在备注中说明。

    2、涉及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需要另附本人简况及主要案情况材料。


    附件2

    审计承诺书

    金华市审计局:

      根据        审计通知书,你局将对我单位吴益中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现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我们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是建立在以下基础上的:

      一、与全部政府性资金有关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全面反映了本单位(地区)的所有经济活动。

      二、提供的重大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有关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有关文件是完整真实的。

      三、吴益中同志本人提供的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述职报告是真实完整的。

      四、其他有关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上述情况如有不符,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被审计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