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隐藏在三轮车里的猫腻

日期:2015-07-24 10:42:00 来源:​浙江审计 作者:​徐安详 陈文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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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2015年7月3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本区三轮车服务中心原主任施某一审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罚金1万元,对其违法所得财务予以追回上缴国库。

在舟山市普陀区,人力三轮车是城区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城区近600辆营运三轮车穿梭在大街小巷。近年来,因加装动力、交通拥堵等问题,多次引发三轮车去留之争,也有人反映区三轮车服务中心存在财务问题。

去年底,普陀区审计局对该区三轮车服务中心开展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组在审前调阅了往年与该中心相关的审计业务档案,走访了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并与该中心主任和会计进行了简短的座谈交流。在审前准备会上,审计组围绕审前调查掌握的情况,初步锁定了几个疑点。于是,在制定的审计实施方案中,审计小组突出疑点,增强针对性,尤其关注广告资源管理利用、三轮车维修和年审业务、日常物资采购、其他修理和大额支出情况。

审计人员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发现,该中心分别提供了与两家广告公司的协议,均明确用车顶帐篷抵制顶广告费,但是在国地税部门的协助查询下发现,其中一家广告公司自2012年8月起,唯一的业务是代理三轮车广告。审计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在扣除有限的提供帐篷成本后,这家登记从业人员仅有两人的广告公司获得的利润却很大。同时,通过随机找三轮车主摸底调查,这些三轮车主均承认三轮车的日常维修都是自己承担,且修理费并不高,这与三轮车服务中心账面上的大额修理费支出严重不符。

同时,现场审计也发现了异常情况。2013年、2014年,该中心连续几次支付给同一家修理店三轮车修理费,维修内容都是轮胎、链条、轴承等,但审计人员从中发现了一个规律,后一次维修的车号必定会出现在前一次的维修中,即存在使用电脑制作,把前一次维修车号作小幅度删除,再稍微更改维修内容,制作后一次维修清单的迹象。其中竟然有上半年刚换三轮车,下班年就要更换很多部件的事情发生。

在深入调查的过程,更多的疑点显露出来:该中心2012年6月够买了一辆本田雅阁汽车,2013年12月就在汽修厂进行了发动机大修,并且维修成本全部由该中心负担;在一张创卫奖发放清单上,两次奖金的发放存在部分人员重复的现象,且前后签名笔迹有人为涂改迹象,其中第二次发放清单造假迹象比较明显。

至此,该中心财务管理混乱,车身广告资源发包存在暗箱操作,车辆维修费、创卫奖金发放存在造假套现的种种问题浮出水面。对此,审计及时发送移送处理书,经普陀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明该中心负责任施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3万元、挪用公款37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1万元、套取并贪污单位资金1.2万元等犯罪事实。2015年7月3日,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中心主任施某作出了上述处理的决定。


(来源:中国审计报第235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