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和防空地下室管理问题需引起重视

日期:2015-07-14 10:54:50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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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是人防建设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资金来源。近期,东阳市审计局发现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和防空地下室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财政部门对人防易地建设费未落实专项管理。现行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管理模式是将其视同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支出则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项目拨款,或一事一批。由于人防易地建设费全额上缴国库,由政府财政部门掌控,而财政部门又未真正对其实行专户管理,因而人防易地建设费实际上成为政府财政资金调度的“调节器”。当财政资金调动发生困难时,容易被挪作他用或进行调节。

二、人防部门对人防费管理使用的主动性不强。随着人防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在“结建”大面积人防工程的同时,也收取了数额较大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于没有及时组织易地建设,致使数额不菲的人防易地建设费长期“闲置”,影响了人防工程建设的进程。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后,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履行了义务,人防部门算是“完成”了任务,至于下步怎么使用,如何易地建设,没有长远规划,没能引起高度的重视,出现了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和使用“脱节”。

三、防空地下室管理有待规范。防空地下室使用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和要求对防空地下室进行维护管理。主要问题为:一些广场防空地下室未经批准随意构筑车库、仓库、开设超市等,影响防空地下室的战时使用;防空地下室对人防主体、人防设备维护不到位,人防设施存在严重的锈蚀现象;防空地下室存在严重渗水,防空地下室下门框被水浸泡、腐蚀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是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管理较难,工程多、人手少。因此,大多数单位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感到束手无策,进而不闻不问,不履行监督责任。

为此,审计建议:一是规范人防预算。人防部门要克服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后“万事大吉”的心态。要把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看作人防工程建设的“第一道工序”。财会人员要统计好历年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使用情况,摸清家底。积极按照本地人防发展规划,制定使用计划,排好时间表,做好年度人防预算上报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二是强化使用管理。人防部门要克服人防易地建设费“难收更难用”的畏难心态,要协同财政共同管理好人防易地建设费。可以采取召开工作协调会、出台管理办法、汇编管理规定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管理、监督、惩处的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执行。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追加人防编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人防法律责任。对不符合人防规范和质量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维护人防法律的权威,保证人防建设依法健康发展。

(东阳市局吴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