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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金华市审计局
2015-05-22
主动公开

朗读
市本级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5年审计工作紧贴“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在坚持不懈抓好审计质量基础上,下大功夫、花大力气,提升审计价值,努力从一个个审计项目揭示的特殊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审计支撑。
在审计项目安排上,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临的新任务,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深化财政审计,加强民生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抓好投资审计,深入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切实履行审计作为重大政策落实“督查员”和公共资金“守护神”的重要职责。经研究决定,2015年计划安排审计项目52个,其中:审计署安排的全国同步项目4个,省审计厅安排的全省同步项目7个,市定项目41个(市领导交办的审计项目3个,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个,市委组织部委托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7个,其他审计项目19个)。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计署安排的同步审计项目(4个)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与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情况,财税、金融、产业、外贸等政策情况,以及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情况,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组织方式:审计署统一部署,市局财金处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审计机关同步开展。具体实施中结合“五水共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本审计项目为全年跟踪审计项目,市局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综合全市跟踪审计情况并上报省厅。市级审计机关实施的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市政府,抄送审计厅。
(二)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安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标,在摸清基本养老基金规模、来源和分布的基础上,揭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关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制度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基金可持续性,揭示制度存在的风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
组织方式:审计署统一部署,市局行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审计机关同步开展。审计的资金范围包括2012年至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民工综合保险等地方试点或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调查。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审计时间:11月10日市局上报省厅全市汇总审计报告代拟稿和方案附表。
(三)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和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为目标。审计关注:一是201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稳增长政策落实、“农林水事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性债务、存量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二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棚户区改造安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五是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六是2013年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方式:审计署统一部署,市局投资处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审计机关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市局于3月10日前将审计综合报告(含审计报表)上报省厅。
(四)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建设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援疆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援疆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援建任务圆满完成为目标,重点关注对口援疆规划执行情况,对口援疆资金在双语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的使用情况和绩效,做好已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加大对援疆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环节的审计监督、加强援疆审计信息化建设,推进计算机联网审计,建设援疆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平台。
组织方式:市局投资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现场审计,10月15日前将审计综合报告上报省厅。
二、审计厅安排的同步审计项目(7个)
(一)“五水共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督促“五水共治”各项计划完成到位、促进经济转型和美丽金华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各相关部门工作计划的衔接情况、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具体项目进展情况、相关资金到位情况、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省厅统一部署,市局投资处、财金处负责组织实施,结合财政决算审计一并进行。县级审计机关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市局在6月底前将审计调查综合情况上报省厅。
(二)发展信息经济扶持政策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实现产业转型和稳增长、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跟踪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揭示资金损失浪费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市局经贸处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审计机关自愿选择参加。
审计时间:市局在6月底前将审计调查情况上报省厅。
(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行为、揭露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倡导在公务活动中勤俭节约、打造廉洁政府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车改涉及经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组织方式:市局行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处室根据分工共同参与,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一并进行。审计范围是各单位2014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审计对象是纳入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等人民团体和组织。对上述单位所属的工会、学会、协会等社团,及所举办或管理的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等单位和组织作为延伸抽查对象。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审计局重点组织对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覆盖面不少于三分之一。下属二、三级预算单位主要由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审计,审计覆盖面不少于三分之一。
审计时间:市局于4月底前将综合报告上报省厅。
(四)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政府落实新的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健全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债务风险、推进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债务的有效统筹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种类和预算项目内容编制的完整性、预算批复和调整的及时性、合规性、预算执行率及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政府性债务的增减和管理情况、年初预留待分配资金的实际分配情况、部门结余情况,超收收入的安排情况和新增财力的支出方向、国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及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缴入国库,跟踪检查2015年年初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新的预算法进行编制。
组织方式:市局财金处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审计机关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6月底前完成。
(五)金东区、永康市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省审计厅要求,按30%的审计面做好金东区、永康市政府的财政决算审计,按20%的审计面督促县级审计机关做好乡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预算审批程序的合规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预算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和预算收入上交国库的及时性、预算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绩效性,存量资金的盘活情况及政府负债的规模变化和风险控制情况。及时反映财政收支决算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财政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方法,促进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
组织方式:市局财金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市局于10月底前上报省厅财政决算审计报告和全市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综合报告。
(六)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科技经费投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科技资金投入、项目设置情况,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完善及落实情况,科技投入是否有助于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重点揭示科技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科学,使用方向不符合转型升级需要,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管理不善、损失浪费、绩效差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市局行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未选择参加的所辖区域县(市、区)科技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县级审计机关选择参加。
审计时间:市局于6月底前将专项审计情况上报省厅。
三、市定审计项目(41个)
(一)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安排和执行的科学性、有效性,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组织方式:市局经贸处、农业处负责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责处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合其他审计项目一并开展。
审计时间:8月底前完成。
(二)17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商务局等12家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永康经济开发区等2家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年中抽签定点审计3家单位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守法守规、勤政廉政等内容,,以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为主线,对任职期间单位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客观评价履职履责情况和工作绩效,促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健全完善单位决策程序和内控管理制度,提高单位依法行政和财务管理水平。
组织方式:市局经责处牵头,各处室根据分工负责实施,结合其他审计项目一并开展。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
(三)九三学社金华市委员会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审查单位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评价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同时检查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揭露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单位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市局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其他审计项目一并开展。
审计时间:3月底前完成。
(四)在外婺商党委及各党工委工作经费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对2013年、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情况,反映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市局行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4月底前完成。
(五)住房公积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对2014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的审计,检查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反映操作规范化程度,从加强管理、规避风险角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组织方式:市局行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3月底前完成。
(六)慈善资金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对2014年市本级慈善捐赠款物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执行政策、预决算编制、资金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掌握慈善资金的规模和管理现状,分析资金使用效益以及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和完善管理的建议,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和专款专用,为健全和完善体系决策服务。
组织方式:市局行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3月底前完成。
(七)市区有机肥推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审计调查市区2014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政策执行情况,评价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政策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实施效果,为完善政策提出建议意见。
组织方式:市局农业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4月底前完成。
(八)江东多湖中低产田改造(农综开发)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对江东多湖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结算审计,重点关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设计变更、投资控制等情况,核实建安工程成本,揭示项目管理中的问题,评价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提高农综开发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市局农业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
(九)二七新村区块改造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开展二七新村区块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密切关注项目资金预算、决算和投资绩效等情况,促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推进区块改造目标顺利完成。
组织方式:市局投资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十)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履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开展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履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监理人员到位情况、监理经费收入情况、监理合同执行情况分析,重点检查监理公司对变更联系单签证情况,分析监理对投资控制作用发挥程度,促进监理履职到位,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
组织方式:市局投资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10月底前完成。
(十一)14个政府投资项目完工结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市中医院病房大楼等14个政府投资项目,视工程完工和资料报送情况开展结算审计,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管理过程中造价控制情况,揭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市局投资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