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新格局促进公安事业科学发展

日期:2015-04-07 11:26:58 来源:​计算机审计和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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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公安内部审计工作是公安机关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的一项经济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金华市公安系统内部审计按照“夯实基础、加强监督、优化服务”的总体思路,积极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审计工作的意见》,认真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和审计人才培养,注重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双重职能,推进公安机关内部免疫机制建设,建立了县、市两级联动,合成开展全市公安内部审计工作的全新格局,有效促进了全市公安事业科学发展。市局审计处先后获得2011年度浙江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浙江省内部审计转型创新先进单位、2011-2013年浙江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全省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年”活动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

  一、站在人力资源开发战略高度,夯实公安内部审计基础

一是加强全市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金华市公安局于1998年在纪委监察室增设审计职能,2001年11月设置独立的审计室,配备审计室主任1名,专职审计民警2名。2010年公安部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市局审计处抓住机遇,增强县、市级公安机关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2012年6月,市局审计室更名“审计处”, 截至2013年底,人员增加到6名,其中处长1名,民警3名,职工1名,临时聘用人员1名。十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均设置了审计职能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15人,成为全省首批县市两级全部成立审计职能部门的地区。

  二是提高审计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市局审计处致力于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每年组织全市审计业务培训,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思路,不断变化培训内容,更新培训方式,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省厅、市审计局等各层次的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提审审计人员理论水平。积极组织跟班作业、交叉审计、整合组团开展各类专项审计,通过实战达到练兵功效,不断提审单兵执审能力。在2014年全省公安审计岗位业务能力竞赛中金华代表队获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和2个单项成绩第一的成绩。

  三是注重审计队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2014年初,市局在前期审计服务队、交叉审计的实践基础上,成立了“全市公安机关审计人才库”,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政治部审核,确定了首批30名入选人员名单,不仅将全市审计民警纳入培养视线,更吸引了一批财务、审计、基建、公职律师等专业人才,充分挖掘全市公安内部审计人才资源,推进公安审计人才梯级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

  二、面向公安中心工作现实需要,探索公安内部审计转型

  一是拓展审计领域。立足“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发展思路,建立了由市局审计处统一组织实施,审计人员由市、县两级审计人员组成,以上审下的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模式。按照“离任和任中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的要求,2013、2014连续两年,抽调全市12名审计人员对全市公安机关47名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其中任中审计46名(市局机关7人,县级公安机关39人),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2011年以来,市局连续三年开展了中央和省级奖励性补助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审计调查,三年相继开展经侦部门、刑侦部门、交管部门执法活动专项审计,全市巡防经费审计调查、全市特费专项审计、公安机关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权属情况审计调查、开展市局、江南分局、婺城分局保安公司资产负债审计,进一步拓宽了公安内部审计监督领域。

  二是转变审计方式。市局审计处主动作为,牵头开发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和重大经济活动申报两个信息管理系统,改变了传统以手工作业、事后监督、静态审核,现场审计为主的审计方式,引进了过程审计,动态与静态、现场和远程相结合的审计方式。2011年11月,选聘三家社会中介机构,对市局1万元以上的零星基建项目进行决算审计,进一步加强与外部审计的协作。2013年实行第一个月,审计基建项目13个,审减金额近6万元。2014年上半年基建工程项目送审13个,其中已审结项目6个,核减7.35万元,核减率为3.87%。

  三是转变审计职能。 市局审计处每年对市局机关所属各独立核算单位开展审计巡访活动。审计巡访一方面对各单位遵守局财务制度情况、预决算情况、财务收支事项、重大物资采购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另一方面宣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有关情况、开展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的宣讲,为下属单位经济管理建言献策。三年来,审计处开展审计巡防共检查相关单位49家(次),提出问题和整改意见40余条,审计职能逐步从监督为主,服务为辅,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

  三、立足规范经济行为长效建设,完善公安内部审计机制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 按照“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到哪里”的要求,市局审计处先后出台和修订了《金华市公安局机关重大经济活动事项报备制度》、《金华市公安局机关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办法(试行)》、金华市公安局基建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制度,注重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大额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要求审计、纪委等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和全程跟踪,进一步提高了招投标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有效性。三年来,市局审计处共审批科技建设项目121件,协同纪委等部门参与招投标监督180项,涉及资金9131.4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653.72万元,大力提升了公安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审计整改工作。2011年、2012年相继开展了“审计整改年”、“审计整改年回头看”活动。两年来,排查审计整改问题共计140个,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40余条,健全了单位内部现金、资产和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了大批呆账死账盘活了资产,有力推动全市公安机关经济活动秩序更加规范,促进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是参与队伍会商研判。2013年3月19日,金华市公安局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政治部、督查、纪委、警务保障、审计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经济责任联席会议。两年来,市局审计处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经济联席会议两次,会议对当前公安队伍存在的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当前公安内部审计工作正面临着各种挑战,一方面随着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关键岗位领导任内至少审计一次 ”要求的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种新常态,各级领导对公安内部审计有了全新认识,对公安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期待从单纯的监督上升到了为决策提供参谋的高度。另一方面2014年公安部党委作出了关于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内容的“四项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力争“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将涉及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大力跟进监督和服务。全市公安机关将积极面对新时期历史条件下公安内部审计面临的挑战,在挑战中寻求机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全面推动全市公安内部审计新发展,为促进公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的审计保障和服务。

金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