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审计推动教育部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及教学管理

日期:2014-07-28 16:32:44 来源:​计算机审计和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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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兰溪市教育局采纳审计建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教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补课收费等行为,切实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通知》指出,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保证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限制择校生录取比例,2014年择校生人数占正取生人数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15年取消招收择校生;严禁校际之间借读,新招收的学生入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同时规范补课收费行为,学校不得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集中补课;在自愿参加的基础上,高三学生可适当进行高考复习,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通知》明确,该市教育局的纪检、内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在招生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领导及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此前,兰溪市审计局对该市第五中学和厚仁中学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根据审计发现的三个共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审计专报,得到市委书记、市长及分管市长的高度重视,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改进教学管理。

(兰溪市审计局汪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