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促进磐安县法院业务精细化财务规范化

日期:2014-02-20 09:32:05 来源:​计算机审计和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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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近期在审计回访中了解到,磐安县法院及时采纳审计建议,按照市领导“抓紧整改到位”的批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方案,对照查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逐条整改,成效明显。

  一是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最高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学习,要求经办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心,避免在预收诉讼费时再次发生多收或少收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已生效案件的诉讼费结算清理工作。目前,该院已转结算诉讼费57.69万元,退回诉讼费96.47万元。

  二是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加快执行款发放速度。规定执行人员在执行款到账后十五日内支付给权利人,对于不能按期支付的作出书面说明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将执行款是否及时支付作为结案的条件之一,在结案时予以控制。在财务部门建立执行款台账的基础上,责令有关庭室也建立相应台账,强化执行款的管理,真正做到“一案一表,逐案登记”。定期不定期对执行款的收付情况进行检查,将执行款台账管理、执行款的支付列入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并纳入岗位目标考核。截至目前,磐安县法院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行款专项清理活动,对留存的执行款逐笔进行核查分析,共清理积压执行款60.78万元。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罚没款准时足额上缴。要求相关业务庭、室在判决、裁定、决定生效后3日内到财务开具正式罚没款票据,财务部门按规定及时将罚没收入上缴国库。(金东区局  章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