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阁楼是指位于房屋坡屋顶下部的房间。根据《房产测量规范》这一国家标准的规定,斜面结构屋顶在2.2米 (含2.2米)以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现行通常的做法是规划部门把阁楼建筑面积列入不计容积率面积的范畴,房产管理部门不予确权,仅在产权证的附记中标注。有些开发商利用阁楼不计容积率上做文章,把阁楼做成正常居住使用功能的套房,变相提高容积率。对此情况,审计认为值得相关部门进一步调研明确。
近期,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关注了阁楼审批建设情况,抽查了21个规划档案,发现有4个项目阁楼最低层高在2.2米以上的面积为39640.33平方米,其中有1个项目阁楼最低高度达3.01米,与普通住房无任何差异。
审计认为,阁楼不计容积率面积有诸多弊端:一是助长开发商通过各种方式千方百计提高阁楼高度,获取更多的利润。阁楼虽然是开发商赠送顶楼业主的,其实阁楼价格附加到所购房屋总价里面。由于阁楼不计容积率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阁楼建得高一点有利可图,开发商会要求变更规划许可,或擅自提高阁楼高度,影响规划的严肃性。二是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业主虽然可以使用阁楼,由于没有确权,如果有纠纷或者发生动迁的情况,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影响社会稳定。三是阁楼不计容积率面积会导致少缴或漏缴土地出让金。四是由于阁楼的高低、规划的调整,使变更规划许可自有裁量权空间增大,许可权的制约机制缺失。
为了把变更规划的许可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审计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开展阁楼容积率问题的调查研究,尽早出台加强对阁楼类建筑物管理的意见。(市局投资处 林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