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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审计局2012年度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金华市审计局
2012-03-27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审计局文件
金审〔2012〕17号
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
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金华市审计局2012年度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金华市审计局
2012年度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城市群、共建大金华”战略主线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按照“法治金华”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创新工作机制,真正将审计机关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更好地融入全面建设我市小康社会发展全局。
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法律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营造自觉遵守财经和审计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认真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要深入学习宪法,学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行政和刑事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使广大审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宪法地位,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进一步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自觉规范审计行为,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到新的高度。
1.邀请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宣讲《金华市“六五”普法规划》。
2.邀请省审计厅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作专题辅导。
3.组织收看审计署制作的审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课件;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国家审计准则》知识测试。
4.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部门和省厅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审计法规、审计质量培训。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宣传。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浙江省预算执行监督办法》、《浙江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等作为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审计法制和有关财经法规宣传,营造审计工作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平台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办审计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审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审计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审计影响,树立审计形象。
1.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金华审计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惑。
2.积极组织参加全市“12·4”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3.利用开展审计工作期间向被审计单位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和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监督。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要严格依照审计法规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防止出现该审计的没审计、该发现的没发现、该报告的不报告、该处理的不处理、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使审计人员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提高审计职业道德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应用法律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审计业务组织管理和审计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坚持过程审理与结果审理相结合,提高审计组织管理能力;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审计技术方法,运用审计职业判断,及时发现和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提高核查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探索信息化环境下实施审计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推广数字化审计模式和计算机审计方法,创新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管理方式,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严格规范和正确行使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审计决策能力;要加强决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督办制度、考核制度和审计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执行的保障能力。
(五)进一步提升审计执法工作成果。要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和监督防范,充分发挥审计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免疫功能,切实保障好经济运行安全。一是要继续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力度,二是要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三是要继续加大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力度,四是要继续加大对民生项目审计力度,五是要继续加大对“三公”经费审计力度,六是要继续加大对国有资产审计监管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揭露问题的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并依法予以报告和反映,确保把重大问题揭露出来;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处罚,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1.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并严密组织实施2012年度金华市本级
审计项目计划。
2.认真按照《金华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
3.认真按照《国家审计准则》、《金华市审计局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金华市审计局审计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2011年度完成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执法质量大检查。
4.认真按照《金华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2011年度审计项目评优和2011—2012年度审计精品项目、审计标兵评选活动。
5.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2011—2012年度审计技术方法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
6.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审计整改检查工作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和审计建议进行积极整改并报告。
(六)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尤其是要大力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积极稳妥地公布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把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密切结合起来。
1.认真按照《金华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事项》和《金华市审计局公告审计结果办法》,逐步加大公开力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基金和资金等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2.认真按照《金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完成年度公开政府信息不少于240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制。切实加强对全市审计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落实、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表彰,确保全市审计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处。
(二)加强宣传,完善载体建设。全市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浙江审计》、《金华审计》和《当地审计》等专业报刊杂志以及审计系统门户网站等平台,全面开展普法和依法行政知识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信息化建设,构建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全市审计人员学法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
(三)加强考核,完善保障机制。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及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普法和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检查讲评、总结报告和考核奖励制度。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审计局和各处室的年度绩效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并根据市局自身情况安排相应的专职人员和专项活动经费,确保全面有序地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检查考核、评比评优和表彰奖励等各项活动。
附件:1.金华市审计局2012年度普法和依法行政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目录
2.金华市审计局201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详见金审
〔2012〕 16号)
附件1
金华市审计局2012年度普法和依法行政
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9.《中办、国办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10.《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11.《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1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13.《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
14.《浙江省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处置管理办法》
15.《金华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16.《金华市审计局审计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17.《金华市审计局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
18.《金华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
19.《金华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
20.《金华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事项》
21.《金华市审计局公告审计结果办法》
22.《金华市审计局处室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办法》
23.《金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责任分解》
主题词 | :法制普法教育依法行政计划通知 | ||
抄送 | :省审计厅,市普法办,市法制办。 | ||
局内分送 | :局领导(7),办公室(1),留存(2)。 | ||
金华市审计局办公室 | 2012年3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