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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强化措施全面整改社保审计发现的问题

日期:2012-11-23 00:00:00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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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社保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磐安县政府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县政府分管领导随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了审计、社保、财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深刻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地研究部署。  

一、宣传与稽查并重,提高参保率和征收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保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深入企业进行稽查,加大执法力度,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责令其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强部门之间协同,对五项社会保险险种参保不齐的企业,由社保部门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保各险种应缴人数稽查表》,作为征缴覆盖面的稽查依据,开展社保费缴费评估和稽查,以堵塞征管漏洞;深入开展调研,探索对策措施,对不申报或未按实申报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依法实行核定征收,如“销售收入行业工资含量”办法核定缴费工资或参照残保金“行业销售系数法”核对人数等办法进行核定征收,促使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二、加强信息核对,避免重复参保。对3303名既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中冻结其参保信息,通知本人前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终止手续。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转入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确保参保人员的利益。对1543名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建立卫生部门与社保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今后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要求提供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证明。

三、严格审核低保对象条件,取消违规享受待遇资格。民政部门安排人员对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核实,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取消低保资格。对今后新增的低保对象,除了要求乡镇按规定进行核实、公示以外,民政部门还组织人员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磐安报》上予以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分析社保欠费原因,积极催收社会保险费。加大欠费清理力度。由社保部门每月向县地税局报出《社会保险欠缴汇总表》,供欠缴催缴参考,对正常企业采取书面通知责令限期缴纳,依法催缴入库;对非正常企业逐户分析情况,能清缴的依法予以清缴,确实无法清缴的非正常、注销、失踪企业,核对后再作处理。对申请注销的社保欠费企业,先补缴欠费后再办理注销手续。对已注销的欠费企业,先在社保信息系统作中止处理,经与地税确认后统一核销欠缴记录。

五、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就医负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磐安县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提高特(慢)性病种报销比例、慢性病种报销限额、降低异地就医人员自负比例等10个方面进行调整,加大了基金的支出力度,减轻参保个人负担。

六、理顺管理体制,融合信息资源。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将卫生部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给人力社保部门,预计年底能移交到位。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对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和收入核查系统”。(磐安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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