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四项措施推进阳光低保

日期:2012-11-01 00:00:00 来源:​计算机审计和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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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半年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针对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领取低保、同一人员领取两份低保待遇等问题,兰溪市审计局提出了进一步修订完善低保政策,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的程序,提高低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等建议。兰溪市政府及民政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四项措施落实整改,努力推进全市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一是取消177户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的低保对象,并以分季度逐步扣回低保救助金方式,追回重复发放的低保救助资金。

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兰溪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标准,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规范低保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相应的低保救助信息核对机制、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动态管理机制。    

三是完善低保救助家庭收入核定办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兰溪实际,出台《兰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工作实施意见》,以更好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准确审核低保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低保救助公平、公正。

四是建立低保救助管理信息化平台。着手开发低保审批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低保审批和动态管理信息化,将低保政策法规、低保对象申请审批、低保对象名单和低保资金发放等事项在网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兰溪市局汪润 帅晓慧)